影视化妆行业有哪些潜规则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
发布时间:2025-08-07 浏览:次
三、职场性骚扰与过度应酬
1. 酒局文化与性别物化
- 违法性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禁止性骚扰,用人单位需采取预防措施(如设立匿名投诉渠道)。若以 “陪酒” 作为晋升条件,可能触犯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。
- 维权策略:保留聊天记录、录音等证据,向剧组 HR 或工会投诉。某助理因拒绝陪酒被移出项目群,通过劳动仲裁获赔 2 万元。
2. 无偿私人服务要求
- 违法性:若剧组主化要求助理 “下班后为演员提供私人造型服务”,超出劳动合同约定范围,可能构成无偿加班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加班需支付 1.5 倍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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